1.项目概况:充电桩相关项目的所有评估业务。
2.项目地点:山东省邹平市
3.主要工作任务:
(1)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山东梁邹通汇实业有限公司充电桩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符合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执业准则的资产评估报告。
(2)报告成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和现行其他标准规范,基本内容要完整,并负责通过政府和主管部门的审查。
4.评估报告编制完成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
5.本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评估报告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6.付款方式:项目成果报告及相关服务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7.上限价:35.0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该上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8.报价要求: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服务而需要合理支出的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9.服务保障:中选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资产评估资质、房地产估价资质、土地估价资质,有编制评估报告的相关经验和业务能力,并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合同;
3.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资产评估师不少于6人,房地产估价师不少于6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须提供报价前6个月内任意月份的缴费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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