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苑小区建设项目 (长武县2019-05号)地块 (地块编码:6104283010044)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陕西清风逸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7-24 09:17 至 2024-08-08 09:17 | |||
行政区划 | 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 | 地块面积(m2) | 28264.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长武县北顺胡同以东,建苑小区内 | |||
经度 | 107.795370 | 纬度 | 35.21313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6-19 至 2024-07-10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陕西清风逸绿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马玉萍 | 单位联系电话 | 15991015990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马玉萍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991015990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咸阳建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武分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贾博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7730683075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昭仁街道办朝阳大街新城茗居会所2楼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地块为建苑小区建设项目(长武县2019-05号)地块(地块编号:6104283010044),地块位于长武县北顺胡同以东,建苑小区内。调查面积为28264m2(42.40亩),其中,01地块面积14457m2(21.69亩),02地块面积789m2(1.18亩),03地块面积6374m2(9.56亩),04地块面积3945m2(5.92亩),05地块面积1621m2(2.43亩),06地块面积1078m2(1.62亩),原用途为均为旱地(42.40亩)。中心坐标(E:107.79537N:35.21313°)。根据《长武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地块信息的核实意见》并参考《长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图》,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中的城镇住宅用地(0701)。 资料收集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收集到了本次调查地块的使用和规划资料等,通过其他途径收集到了可以辨识地块及相邻地块的开发及活动状况的历史卫星图片,并对上述资料进行了分析比对。 现场踏勘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详细了调查,重点踏勘了地块及周围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包括地形地貌、气象和水文、地质、水文地质等;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包括居民区;用地现状和历史情况,包括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三废处理与排放以及泄漏状况,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污染和腐蚀的痕迹,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并对现场踏勘结果进行了分析。 人员访谈阶段:我公司技术人员对土地使用权人、周边居民、长武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咸阳市生态环境局长武分局工作人员及熟悉地块的附近居民均进行了访谈,对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阶段获取到的资料信息进行了核实和补充。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相关要求,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综上,根据本地块及相邻地块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状况,以及土地使用的历史、现状和规划状况和潜在污染源及相关污染物的识别情况,确认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的经营活动对地块内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总结本地块调查情况归纳如下: (1)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长武县妇幼保健院的经营使用不会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2)地块内及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液、废渣的泄露、倾倒或填埋); (3)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异常的情况; (4)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 (5)地块不存在来自周围区域污染风险。 经过第一阶段的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企业生产活 动,周边500m范围内现状及历史上存在过企业,经前文分析得知:相关活动对项目地块污染影响较小,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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