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崇仁县许坊乡中心幼儿园新建教学楼、行政、生活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公示单位 | 博雅达勘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01-21 12:12 至 2024-02-20 12:12 | |||
行政区划 |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 | 地块面积(m2) | 9278.64 | |||
地块规划用途 | 中小学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许坊乡许坊村,许坊中学北侧 | |||
经度 | 116.222524 | 纬度 | 27.655758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02-22 至 2023-03-31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博雅达勘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张明明 | 单位联系电话 | 18979138776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明明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979138776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崇仁县自然资源局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陈小伟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79445212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崇仁县县府东路3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调查地块位于许坊乡许坊村,地块位于许坊中学北侧。地块面积9278.64㎡,变更前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技术调查小组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地块调查情况归纳如下: (1) 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主要为耕地和林地,现状为在建幼儿园,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 (中小学用地) 。 (2) 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3) 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4) 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5) 没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调查地块有污染的情形; (6) 相邻地块为住宅用地、中学、耕地等,不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 场地现状无土壤、地下水污染痕迹。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使用过程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崇仁县许坊乡中心幼儿园新建教学楼、行政、生活用房及附属设施工程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公示单位 | 博雅达勘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30天 |
公示时间 | 2024-01-21 12:12 至 2024-02-20 12:12 |
行政区划 |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 |
地块面积(m2) | 9278.64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中小学用地 |
经度 | 116.222524 |
纬度 | 27.655758 |
地块详细地址 | 许坊乡许坊村,许坊中学北侧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3-02-22 至 2023-03-31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博雅达勘测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张明明 联系人电话:18979138776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张明明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979138776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崇仁县自然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陈小伟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979445212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崇仁县县府东路3号 |
公示主要结论 | 调查地块位于许坊乡许坊村,地块位于许坊中学北侧。地块面积9278.64㎡,变更前为农用地,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技术调查小组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地块调查情况归纳如下: (1) 调查地块历史为农用地,主要为耕地和林地,现状为在建幼儿园,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 (中小学用地) 。 (2) 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3) 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4) 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 (5) 没有历史监测数据表明调查地块有污染的情形; (6) 相邻地块为住宅用地、中学、耕地等,不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7) 场地现状无土壤、地下水污染痕迹。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现状和历史使用过程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可以按照相关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
地图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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