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及五华县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投审〔2022〕458号、华发改投审〔2022〕455号文核准建设,本项目内容为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及五华县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合并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实施,招标人为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为除中央专项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和内容:
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总修复稀土矿矿区10个,修复矿山面积约1591亩。
五华县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工程修复水系廊道21.56km,重点修复保护崩岗93 座,生态修复退化田园 15.60公顷 ,生态修复历史遗留废弃采石场5座,保护修复退化林地4123公顷。内容包括:
(1)水系廊道生态保护与修复
共涉及6段河道,总长21.56km,具体为乌陂河干流6.57km、源坑水2.11km、新桥水干流8.07km、背岭支流0.65km、新五支流 0.88km、新二支流3.28km。
(2)崩岗生态保护与修复
重点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崩岗93座。
(3)裸露山地生态保护与修复
共生态保护与修复裸露山地 5 处,总面积约 8.44个公顷。
(4)田园生态保护与修复
共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退化田园2个区域,总面积共15.60公顷。
(5)退化林地生态保护与修复
共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退化林地4123公顷。
2.3建设地点:
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建设地点:五华县安流镇。
五华县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五华县华城镇。
2.4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发包方式,其中: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勘察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各项报批报建工作,并负责办理勘察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验收阶段的其他报建、报批手续(如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包括按审批机构格式要求提供各项报建报批所需的相关文件、图纸及电子文件等)。上述工作内容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实施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承包方负责竣工资料编制、整理和报审(监理方和建设方给予配合)以及竣工结算的编制。其中:
勘察包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修测、水下地形测量)、初勘、详勘、超前钻、物探、管线摸查、勘察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等。负责旧路(旧桥)检测(若有),以及与本项目建设相关所需进行调查的水文等。
设计包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设计配合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施工包括: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场地准备、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等工作。
2.5项目总投资
根据《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约9832.17万元人民币。
根据《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五华县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华县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约16177.24万元人民币。
2.6 建设期:
(1)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建设期:12个月。
(2)五华县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建设期:从政府方完成土地交付的工作,工程具备建设条件、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的时间起算,以工程完工验收之日为结束节点
2.7前期服务机构:
(1)五华县琴江河、五华河流域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废弃稀土矿)项目前期服务机构: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东省有色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广东广量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与规划有限公司。
(2)五华县华城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前期服务机构: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勘察、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整体需满足施工、勘察、设计资质要求,且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相关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施工、勘察、设计资质要求如下:
3.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资质。
3.2.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2.3施工资质: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注: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3.3.1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注册,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3.3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3.4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时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需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均不为同一人。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5关于联合体投标:
3.5.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 3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义务;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提交近三个月社会保障缴纳证明)。
3.5.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勘察资质、勘察负责人以承接勘察任务的一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准。
3.6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函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登记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2 年 11 月 19 日至2022年 12 月 9 日
2、投标登记时间:2022 年 11 月 19 日9时00分至2022 年 11 月 23 日16时00分
3、投标登记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3号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由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注:①投标登记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并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②如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③因受疫情影响,本项目可以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请于在本公告所示投标登记截止时间的24小时之前,将完整的《投标登记申请表》发送至邮箱gtc102@126.com,否则请在投标登记时间内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提交纸质资料),邮件中须注明单位名称以及项目名称。《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请登录自行下载)。
④完成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企业信息免费注册登记。
⑤登录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付款程序。
4、投标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为联合体参与,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②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如为联合体参与,则加盖牵头人公章即可),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22 年12月 9 日 10 时 00 分。
2、开标开始时间:2022 年 12 月 9 日 10 时 00 分。
3、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4 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具体日程安排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投标注意事项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邹定芳;13826629916
地址: 五华县水寨镇工业一路五华县工业建设集团综合楼第三、四楼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1130室
联 系 人:陈工、卓工
联系电话:020-83543598、020-83543621、13168301640
招标人:五华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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