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东开发区风资源、光资源咨询勘察服务及测风设备、测光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准东开发区风资源、光资源咨询勘察服务及测风设备、测光仪采购项目已由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推动主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将准东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胜势,拟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区域内开展风资源和光资源勘察评估工作。
2.2 招标范围:完成设立测风设备、测光设备(具体数量和位置以中标方提交并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的选点方案为准)编制风资源、光资源评估报告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或验收。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须提供从测风方案编制,测风设备的设计制作(含项目现场气象条件收资,需根据收资的气象条件做出针对性设计方案)、测风设备、测光设备的提供相关设备材料、工器具、备品备件、安装调试、运维到数据分析报告的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选取测风设备测光仪布置位置,采购设备、运输(含二次搬运)、安装(包括基础施工及相关材料、工具的运输,塔架的长短途运输、安装)及调试满足技术规范的测风设备、测光设备及数据采集系统。
(2)负责期间测风设备测光仪设备数据采集和远程传输、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售后服务等工作。
(3)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并编制《风资源评估报告》和《光资源评估报告》。
2.3 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测风、测光设备选点方案》(确定测风设备、测光仪布置位置及设备数量)
(2)每台设备从其实际安装完成开始测量数据为始,质保期满之后,不拆除的前提下,需能够累计服务达到2年时间。
(3)风光资源的数据采集以每台塔(按阶段性月、季度、年收集数据每月10日前向招标人提交上月《数据月报》每季度、半年、一年测风、测光周期满后,分别提交《季度、半年(风、光资源分析报告)》、《年度风、光资源分析报告》)连续12个月的现场实际采集数据为准。数据采集完成后,在两个月内完成报告编制及配合业主完成评审工作。
2.4 质量标准:应满足国家、自治区、昌吉州的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新发布的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
2.5 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其中咨询勘察须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综合资信甲级证书或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其中备案咨询专业同时包含①电力(含新能源)②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备案服务范围含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
设备供应商须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为测风设备、测光设备生产制造厂商或是测风设备、测光设备的代理供应商(需要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且授权在有效期内);所提供的测风设备须具有有效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证》,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前监测设施取得项目所属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3】业绩要求:
咨询勘察服务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完成2项风资源勘察评估或光资源勘察评估或新能源项目前期咨询服务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工作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设备供应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成员提供)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完成2项合同内容包含测风设备或测光仪的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签订日期等内容,如引用厂家业绩作为自身业绩,还须提供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有效期需覆盖所引用厂家业绩的签订时间或履约周期)。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行贿受贿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派出),须提供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风资源勘察评估或光资源勘察评估或新能源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近6个月(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应配置专业的服务团队进行工作。
【7】设备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文件要求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本项目必须由勘察咨询服务单位牵头人,设备供应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就下述条款内容做出书面承诺。(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1)投标人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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