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临时用地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
临时用地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相关技术服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技术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拟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公开采购,现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 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无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为项目计量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G1816荣乌高速公路乌海至玛沁联络线乌海巴音陶亥至石嘴山惠农段公路是连接宁夏和内蒙古的重要运输通道。项目起自乌海市海南区双敖包沟附近,止于宁夏石嘴山惠农区,接在建的乌玛高速惠农至石嘴山段,全长约18.8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
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乌海至石嘴山段工程修建施工便道的范围涉及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需要采购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的机构提供生态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等相关咨询服务。
1.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标段号:STLZ-1和STLZ-2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STLZ-1:完成内蒙古境内本项目临时用地范围勘测定界核查是否占用生态红线、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以及临时用地占用林地、草地、其他土地编制《临时用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及《草原植被恢复方案》报告等,并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核,并取得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批复。
STLZ-2:完成宁夏境内本项目《临时用地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核,并取得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政府批复。
2.2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
2.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范围内本项目所处地。
2.4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方需求,符合相关单位编审及办理审批手续的相关要求。
2.5安全目标: 安全生产零事故。
3协作单位资格要求
3.1协作单位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服务协作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关上级单位对编制报告所要求的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完整,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要求: 服务单位近3年[2022年05月01 日(含)]以来承担过不可避让论证报告或类似工作,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有效日期以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相关合同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协作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协作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参加社保,退休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5)其他要求:无。
3.2协作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营业执照或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存在过期情形;
(2)响应协作单位或其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过去15年内与公司存在诉讼情形;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其他:在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作队伍黑名单中。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协作单位可免费领取采购文件,请有意参加竞争谈判的协作单位于2025年5月18日10:30至2025年5月21日10:30,,通过内蒙古路桥采购云(https://nmglq
文章推荐:
黑龙江同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省同江市东部城区供热管网建设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