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绥中县六股河口外海域海砂勘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绥中县六股河口外海域海砂勘查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1400-01416
项目名称:辽宁省绥中县六股河口外海域海砂勘查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140,000.00
最高限价(元):7,140,000
主要进行1:5万和1:1万海底地形测量,并利用钻探工程和海底地质取样对区域内海砂矿体的分布、品质和储量进行调查,圈定海砂矿分布范围并探求资源储量,完成2个拟出让海域海砂资源勘探报告编写,并通过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专家评审(具体详见设计文件);编制海砂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并通过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专家评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工日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海洋工程勘察(海洋工程测量、海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海洋勘查及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海洋勘察)相关的报告编制工作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会议时,投标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7、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执业证、注册证、及身份证);
(6)葫芦岛市公共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确认单;
(7)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于开标前邮递至招标代理机构(邮递费用自理);
本项目为电子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线报名,报名完成后下载招标文件然后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1003030214@qq.com),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若未发送以上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本级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湾新区海月路4号
联系方式: 0429-31132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号楼N
联系方式: 15141987417
邮箱地址: 1003030214@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0017401080525044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静
电 话: 1514198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