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鹤城区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
怀化市鹤城区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
及编号关于怀化市鹤城区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怀鹤发改投〔 2023 〕 145 号、 2309-431202-04-
01-459590 ,项目业主为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建设内容怀化市鹤城区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工程总
承包 ,总投资为 3458.26 万元,本次招标金额 3086.76 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申请中央预算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 , 已落
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市鹤城区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怀化市鹤城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对鹤城区内五溪大道末端和卢林南路 ( 九丰岩添路 ) 、迎丰东路等内涝点路段共 3000 米进行管道
改造。其中:排水工程雨水管网 6000m, 壁厚 50-80mm, 钢筋混凝土涵管 60m, 壁厚 100mm 以上;新建雨水井 20 座,检查井 20
座,新建雨水口双篦 58 座。
1.3 工期要求:项目总工期为 220 日历日,其中: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日;施工工期 205 日历日 ☑ 天(日历日,下
同) □ 月 □ 年;
1.4 招标范围:怀化市鹤城区城东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采购,具体范围为:
( 1 )设计部分: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 2 )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的施工图为准;
( 3 )采购部分: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工作等,采购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并通过审查和备
案的施工图或经审核的设备清单为准;
1.5 质量标准:
(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 度规定》( 2013 年版)要求和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方
(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 3 )采购质量标准: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发包人的功能需求和品质需求。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9 年 4 月 23 日修正版)要求保修。
1.7 招标编号: ZXZJ-2024GZ-002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
期;
(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
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执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有高级工程师职
称;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专业注册执业 ☑ 资格 □ 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
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2.10 其他要求:( 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采用承诺
制, 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 承诺中标后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不低于湘建建〔 2020 〕 208 号《湖南省建
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2 )本项目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由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1 〕 36 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 9 时 30 分。请投标人登录怀
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
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
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怀化市鹤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45-2557997 。
9. 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45-
2719307 。 QQ312115716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怀化市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金海路 158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3787577820 ;
招标代理机构:中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湖天开发区天星东路奥林新村 1 栋 114 ;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0745-2311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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