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乌什70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 可研及勘察设计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3-116)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什县阿合雅镇
1. 招标条件本项目 华能乌什70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华能乌什70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位于乌什县阿合雅镇光伏园区,该项目为市场化 “ 配套储能路径 ” 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总规模3 × 24万千伏安(三相两绕组220kV/35kV),700兆瓦光伏通过35kV等级直接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配套175MW/700MWh集中式储能系统,汇入新建35kV开关站后接入新建的220kV升压站;新建220kV升压站拟以1回220kV线路(长度约10km)接入已投运的220kV汇集站。具体方案以国网公司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项目计划2022年7月底开工,2022年12月底投产。
2.2规模: 华能乌什700兆瓦光伏。
2.3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00兆瓦光伏区(含集电线路)、175MW/700MWh集中式储能系统及35kV开关站(储能配套送出)、1座220kV升压站、1回220kV线路(长度约10km)等项目所有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
2.4周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人组织可研外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并配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外审单位收口审查意见。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工程勘测,在可研收口后20个工作日完成初步设计,具备初步设计审查条件,并配合取得初步设计报告外审单位收口审查意见;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天提供首批施工图,施工图供图进度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总体要求。具体服务期限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2.5工作内容:光资源、气象、水文等工程设计所需数据收资(以项目所在地周边气象站资料为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配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详细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初设概算;施工方格网布设;提供桩基选型方案;施工图设计;竣工图文件的编制;资料的传递与移交;现场配合及技术服务,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派驻设计代表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试生产配合等服务;以及参与招标评标,编制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限价、分标概算等一切与可研、勘察设计服务有关工作。
2.6生效条件
本次采购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招标结果生效条件如下:(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投委会备案;(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招标结果未达到生效条件,投标人产生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近 3 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3个光伏项目的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署页,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工程可研拟任设总: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需附证明材料,以任命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3.2.3本工程勘察设计拟任设总: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1个光伏工程担任设计负责人的经历(需附证明材料,以任命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为准)。
3.2.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5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2年 7 月 10 日9:00起至 2022 年 7 月 16 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 “ 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 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 “ 招标文件-->文件下载 ” ,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8 月 1日9时 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2022 年8 月 1日9时 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 “ 中招互连 ” 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 “ 用户注册 ”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 “ 中招互连 ” 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 “ 中招互连 ” 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 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 ,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 “ 中招互连 ” 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799号
联 系 人: 张文杰(商务)、郭 伟(技术)
电 话: 0991-6558143(商务)、0991-6558715(技术)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2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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