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 —万山渔港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珠海市万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 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 —万山渔港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 新建渔业码头 2277.5平方米,新建渔船避风平台2856平方米,港池航道疏浚11.75万立方米,清礁1万立方米,配套供电、给排水、消防、环保设施等,临时工程1项。建设地点位于珠海市香洲区万山镇万山渔港, 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 5149.82万元 。
招标范围: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详见任务书) 。
2.2 工期要求: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 10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工作大纲》。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提交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报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批复后5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文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 有: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含港口河海工程)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
(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港口、航道或水运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并提供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 4) 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预算价: 人民币大写: 叁拾叁万柒仟玖佰元 (小写: ¥ 337900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叁拾万肆仟壹佰壹拾元,小写: ¥ 304110元 。
4.2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1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 5楼502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投标登记表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 投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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